6月4日晚,物业公司组织召开《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》内部学习会,会议由物业公司总经理宋志斌主持,公司中层以上员工参加。
会上,宋志斌总经理带领大家学习了《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》的相关内容,对物业管理过程中涉及的物业单位的权利义务、服务范围区域、设施设备维修、法律责任等章节进行分析讲解。从“巩固理论”到“强化管理”层层剖析,并结合部分服务中心现阶段实际发生的问题进行案例分析,进一步明确公司服务方向和思路,明确物业公司该干什么、能干什么、不能干什么。
培训会上,宋志斌总经理提出以下四点要求:
一是管理人员要提高主动学习意识,做好《条例》学习贯彻传达,做好“传帮带”工作。
二是物业主任要有做好物业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,尽快提升合同意识、风险意识及工作技能。
三是物业管理工作要与社区、业委会、业主三方做好联动,做好沟通和协调,做到齐抓共管。
四是所有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都要关心好每一位员工,让每一位员工安心、顺心、齐心地做好工作。
通过本次学习,物业公司各服务中心主任进一步明晰了物业管理职责范围,强化了法律法规,也明确了下一阶段的工作管理要求和方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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